按照市质监局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安排,6月3日、4日,由相关技术专家和审查员组成的两个审查组分别对西安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工业庆安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能源计量审查工作,质监莲湖分局副局长刘思智以及标准计量科工作人员参与了这次审查工作,莲湖区发改委、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同志也参加了首次会议。
在审查工作中,审查组专家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在对企业报送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重点对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使用、数据管理以及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变电站等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
最后,经审查组评定,两家企业均符合审查规范要求。下一步,质监莲湖分局将根据审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受审查企业按期整改,并将继续配合开展对其它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