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试点销售工作,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提高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心,日前,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在辖区遴选核定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凤城二路店等3家医保定点药店展开试点工作。
申请试点的药店均应具备相应的以下条件:符合食品流通规定的条件;药店管理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落实,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具有相应的经营环境和100平米以上的经营面积,具备10平米以上的专区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且应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与药品销售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具备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区食品药监局将对试点药店分别从实施专区专柜销售、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药店安全质量管理、配备专业人员等四方面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确保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顺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