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就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在全区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安排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兰竹英,区委常委、副区长兰东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德厚、李国栋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此次执法检查的工作实施方案,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区委常委、副区长兰东明代表区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和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特别是酒驾的执法监督情况;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情况;以及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等。检查共分为准备、自查、检查调研、汇总情况、审议、制作审议意见书和研究处理等7个阶段。检查调研阶段从5月15日正式开始,整个执法检查活动于11月结束。
兰竹英在讲话中要求与会人员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各部门要认真自查,扎实改进,促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执法检查组成员要从大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长安和谐交通做出自己的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