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协调和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企业的发展趋势和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服务,搭建街道职能部门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平台,促进共同发展。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强化与税务所的季度纳税情况会商机制,了解相关政策、掌握市情区情和注重协调配合,确保新增税源大户属地纳税,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纳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大力加强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管理,建立房地产及建筑业税收管理新模式,推进专业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加强大项目、大企业税收管理,充分依托大项目管理系统,加大信息获取力度,从源头上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大项目基础信息,进一步加强转包分包、甲方供料、跨区域项目及附属设施税收管理,不断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质效。
四是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协调力度的同时,重点完善企业沟通联系的长效机制,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多方努力完善拓宽服务渠道,整合优化服务设施,促进地区协税护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