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砂、堆砂行为,切实保护高陵投资发展环境,4月11日,高陵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禁止违法采砂堆砂的通告》及《高陵县集中整治违法违规毁田挖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为县水务局和国土局,水务局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查打击整治违法采砂、堆砂行为,全面取缔现有非法砂场,有力保障县域投资发展环境。为贯彻落实《通告》精神,县水务局制定了《高陵县水务局集中整治违法采砂、堆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金宏超局长任组长,河道砂石管理站、渭河管理站和水政监察大队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方案安排,整治行动从4月16日起为期40天,分动员部署、调查取证、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整治任务主要为泾河船张段内现有8个采砂场的堆砂清理和砂坑恢复工作。4月17日,水务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由8家采砂场法人、各成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的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会上主管领导任保平局长讲明了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和采砂场的责任和要求。河道砂石管理站作为主要成员单位共抽调16人,两人一组包抓8个采砂场的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在随后的时间里领导小组又召开了两次协调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目前,河道砂石管理站工作人员正深入包抓采砂场督促落实清理恢复工作。第二阶段的调查取证和现场勘查工作已告结束,第三阶段的集中整治工作正在进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完成20%左右的堆砂清理工作和70%的砂坑回填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清理和回填工作的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理回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