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陵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王某诈骗案。这是一起专门针对汽车租赁公司进行诈骗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为了赌博,以自己工地需要用车为由,用虚假的身份证明从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多辆小轿车后转卖给他人,给租赁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本案中,由于汽车租赁公司疏于对租车人的身份进行审查核实,让犯罪嫌疑人王某钻了管理漏洞的空子,从而使汽车租赁公司自身蒙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针对此种情形,为让汽车租赁公司提高警惕,严把租赁审查关,防范诈骗失钱财,承办本案的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向汽车租赁公司发去了一份检察建议书,建议涉案的汽车租赁公司严防管理漏洞,在以后出租车辆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核对租车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坚决不能用别人的身份证明办理租车事宜,对租车人进行定期电话回访,对出租车辆进行GPS定位管理。
涉案的汽车租赁公司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高陵县检察院的五点检察建议进行了采纳,对管理漏洞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并在回执中纷纷表示,以后一定进一步加强防范意识,加大防范力度,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勤于管理,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