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陵县高龄老人保健补贴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对2013年高龄老人保健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上下联动检查的通知》(市财函〔2014〕197号)有关精神,县财政局派检查组于4月下旬,对全县2013年高龄老人保健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高陵县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分四个阶段发放:70-79周岁50元,80-89周岁100元,90-99周岁200元,100周岁以上360元。按照年度申报、逐月审批、按季拨付的程序实施。截止2013年年底,全县享受高龄保健补贴老人约1.66万人,覆盖到城区及10个乡镇,全年累计发放18.99万人次,金额共计1204万元。
经检查,发现该资金使用情况良好,但也存在在资金拨付环节程序多、时间长,延误了资金发放时间;同时,在实地入户走访中发现,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老人未及时办理申报手续,使其未能如期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及时指出并要求被查单位认真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高陵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