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莲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区纪委通知要求,传达了莲纪发〔2014〕9号关于《构建全区纠正重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莲纪发〔2014〕10号《关于“五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的通知》精神,明确了规定内容、相关要求和具体措施。
局领导班子就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思想统一到文件要求上来,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特别是局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带头过一个廉洁、节俭、健康、文明的节日。二是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停驶封存制度,认真填报《公务用车集中停驶封存情况登记表》,明确专人集中管理封存车辆,坚决杜绝节日期间违规用车现象发生。三是加强监督,完善监督机制。要建立主要领导带头管、分管领导具体管、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一经查实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公正清廉、为民务实的良好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