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粮食新城分局联合区食安委一同对幸福南路综合市场内一家自挂“群众厨房”牌子的馒头加工网点进行了取缔。
该馒头加工店刚刚开业,营业执照、健康证均未办理,店主认为使用“群众厨房”专供面粉,就是“群众厨房”加工销售店,所以自挂了“群众厨房”门牌。依照《西安市“群众厨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检查人员向店主讲解了“群众厨房”相关规定及申请加入程序,要求其即刻拆除门头,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健康证,整改后,如能达到“群众厨房”标准,可以申请加入“群众厨房”,由区馒头办负责悬挂具有“群众厨房”品牌标识的门头,进行统一管理。
这一取缔行为严厉打击了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维护了“群众厨房”的品牌,引起周围广大群众广泛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