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在实际行动上查找自身不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新筑街道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找不足,采取措施做好机关用餐接待管理。
严格机关用餐接待制度,对于上级部门走访调研,检查工作及兄弟部门的联系工作,依据实际情况,对非必要用餐接待一律免于接待,确实需要用餐的在机关廉政灶集中用餐,接待规模和标准严格按照机关接待制度执行。
机关接待用餐一律由机关后厨提供,在保证用餐卫生的基础上履行节约原则,避免奢侈浪费,同时公务用餐接待一律不提供烟酒。
机关统一购置用餐设备及餐具,务求实用,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保持勤俭节约。
公务用餐接待完毕后,认真填写《新筑街道机关廉政灶接待登记表》,做好资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