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高陵检察院反渎局一行三人来到高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毒豆芽”案件在高陵县辖区内的监管情况。据了解,截止目前,高陵县辖区内没有一例相关食品安全责任案件发生。高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餐饮监管、药品流通监管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到位,通过十项许可监管餐饮服务模式,监管效率高,责任明确,让“毒豆芽”等食品安全事件得到了有效遏制。
据悉今年三月以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下发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开展查办“毒豆芽”案件背后渎职犯罪专项活动的通知》。食品药品安全是高检院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重点之一。结合高陵县的具体情况,下一步,高陵检察院反渎部门将突出办案重点,注重办案效果,坚持惩防并举的措施,针对“毒豆芽”等食品药品案件以及其背后所涉渎职,认真研究、剖析犯罪原因,掌握犯罪规律,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撰稿人: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