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陵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案件查办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加强领导、巩固自身、夯实基层等方式不断加强查办工作。
加强领导、分片包抓。县纪委成立以纪委副书记牵头,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为成员的督导组,实行分片包抓,对全县10个镇街(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进行纪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要求各包抓单位的主要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从案件的线索来源、初核、立案、调查、审理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纪检工作稳步推进。
巩固自身、及时扩编。按照中省市的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严峻的反腐形势所需,县纪委及时增加纪检监察室,成立案件二室,在全县范围内抽调有办案经验的纪检干部充实办案队伍,并及时对抽调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查办工作的进一步认识,使其能应对新形势下的反腐要求。
夯实基层、增加力量。县纪委在全县10个镇街(管委会)设立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新建部门监察室36个,配备纪检干部118名,并在全县129个二级法人单位全部设立纪检监察信息员,收集廉政信息。同时全县204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接受中、省、市业务培训,使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