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区政府副区长刘一平召集公安、卫生、工商、消防及北院门街办、青年路街办相关负责同志召开历史文化街区小旅馆整治专项分析研判会。
会上,北院门街办首先介绍了历史文化街区小旅馆基本现状,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及对此次整治工作的认识进行了座谈发言:工商分局对国务院【2014】7号文件及省政府2013年12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指出按照现行文件要求,以前在申请办理小旅馆营业执照前要办理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特行许可证》三证均变更为后置手续,即目前开设小旅馆可以先拿到营业执照,再办理其他手续,办理营业执照只是对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其他手续办理由各职能部门分别进行认定和管理。公安、卫生及消防等部门都按照各自行政职能说明了对小旅馆整治的困难及意见建议。
最后,刘一平副区长做了重要讲话,在阐明了此次整治活动的意义及其重要性后,一是要求各职能部门在4月23日(本周三)前书面汇报对历史文化街区小旅馆的掌握情况及整治意见,由北院门街办在本月25日前起草好历史文化街区小旅馆整治工作方案;二是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以指导、教育、整改的方式,形成对小旅馆检查、整治常态化、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常态化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