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4月4日上午,莲湖区教育局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警示教育会。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少年宫、进校书记、校(园)长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20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利军主持。
会议传达了市政府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2013年下半年8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对加强校园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区教育局局长胡兴前要求:一是强化校园内部管理行为。各校园要按照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因材施教,科学教育,坚决抵制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校园内部管理。二是规范各校园办学行为。各校园要全面梳理在课程管理、教材教辅征订使用、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收费、教育招生考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不得私自招生;民办学校要按照审批项目、标准收费,不得私自考试招生。同时,近期将开展全区幼儿园规范管理专项检查和民办教育机构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各校园办学行为。三是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各校园要按照省、市各项教育收费政策要求,严格收费内容、坚持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区教育局将联合纠风、监察、物价等部门,对各校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对查实的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孙立明强调: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校园要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维护教育发展稳定的高度,切实提高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的思想认识,让教育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二是加强教育,转变观念。各校园要加强对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和学习,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高自身建设水平,坚决避免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在教育收费工作中绝不触碰制度的“高压线”。三是统筹考虑,精心安排。各校园要把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谋划,精心安排,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