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屯镇于4月9日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县级联系领导及县委第七督导组对会议进行全程指导。但还有联三村、北辛庄村、苏村、南辛庄村4个村5名负责同志,未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未参加会议,由班子其他成员顶替参加,没有向四屯镇主要领导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四屯镇对联三村等4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对村主要领导进行重新补课。
为了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不走过场,四屯镇对发现的问题,立说立改,及时建章立制:对今后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不能按时参加,且未向四屯镇主要领导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次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给予通报批评;二次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给予诫勉谈话;三次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按照组织纪律的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高标准起点,真说真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