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月27日西安市公安机关重点业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行公安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落实社区(驻村)民警专职化,全面提升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加快“家门口”派出所建设,近日,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副局长温志刚和户证处副处长赵学军等人,来到高陵县公安局湾子派出所,对该所提前亮相的“家门口”派出所,进行了现场观摩和指导,并对湾子派出所在西安市周边县区率先推出的“家门口派出所”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高陵县公安局湾子派出所所长崔文在介绍“家门口”派出所时说:“去年12月份,湾子派出所根据市局文件精神,设立了‘家门口’派出所,设有一个民警和两个辅警,主要宗旨是为群众做好延伸服务,调解一般的邻里纠纷、出具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办理二代身份证等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证明,让群众不跑冤枉路。‘家门口派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民警会及时和派出所联系解决。”
今年61岁的路大爷,刚从“家门口派出所”民警张绪昌手里接过和邻里纠纷的调解书后高兴地说:“像这样的邻里纠纷矛盾,以前非得到村委会或者镇上的司法所去,跑多少趟不得而知。现在‘家门口派出所’两次就把我和邻里长达3年的纠纷解决了,不但让我少跑了冤枉路,而且就在家门口给解决了,真是太方便了……”
高陵县公安局局长李全生说:“‘家门口’派出所的设立,解决了派出所警务运行不畅、政出多门,职责任务不清及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等突出问题,不但全方位的服务群众,而且使派出所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家门口’派出所,民警工作时间可实行弹性、错时、预约,接待群众时间原则上与警务室接待群众时间相同(每周四全天),既保证方便群众和服务群众,又能保证社区民警下社区、进单位走村入户开展专职化各项工作。”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副局长温志刚说:“家门口的派出所建设是市局创新社会治理、践行群众路线、落实6类25项便民利民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关于深化‘家门口’派出所建设的意见》要求,2014年6月底以前,每个派出所至少建成并投入使用一个‘家门口的派出所’。推进‘家门口’派出所建设,进一步加强已建成的‘家门口’派出所的宣传,提高‘家门口’派出所的知晓率,提升‘家门口’派出所服务群众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