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日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辖区社会安全稳定祥和,根据市安委会有关通知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莲湖区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4月4日上午,区安委会召集公安、安监、消防、建住、经贸、工商、质监、环保、旅游、民宗、交警、文体、卫生、市容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传达省市消防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清明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认真贯彻市安委会通知精神,分析全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方案,印发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莲安委办发〔2014〕13号)。要求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是紧盯重点,严格安全监督检查。结合节日特点,公安、消防、安监、建住、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按照全区工作部署,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燃气、道路交通运输、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区安委会抓好节日期间工作督查,对重点领域、场所和区域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四是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要求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在节日期间,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故和各类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