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按照《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全省各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从2013年9月1日起开始对新版《陕西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陕西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使用的前期准备工作与软件公司进行了沟通协调,对医疗单位的开票设备进行了换版调试,2014年1月1日统一使用新版医疗票据。
为确保新版医疗票据的顺利启用,3月19日,收费所全体对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走访,各医疗机构均能按规定时间启用新版医疗票据并建立票据管理台账,清晰记录医疗收费票据领购、发放、保管、使用的各个环节,务必保证医疗收费票据和管理人的可追溯性;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收费行为,促进高陵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高陵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