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卫生局统一安排部署,区卫生局组织区妇幼保健站、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于3月13-18日分五组对辖区托幼机构进行了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检查托幼机构96家。
检查内容主要有保健室或卫生室设施设备、儿童膳食营养、儿童和保教人员健康体检、保健人员资质、常见病管理、患病儿童喂药记录、传染病防控及饮用水卫生等。同时,在3月14日,区妇幼保健站召开园所会议,组织辖区托幼机构负责人和保健人员再次学习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及上级相关要求。并要求各托幼机构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此次检查未发现莲湖区托幼机构擅自给儿童服药现象,55家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的托幼机构,能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未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的托幼机构存在问题较多。主要问题有:保健人员未取得《技术培训合格证》;保健室设施设备不全;保教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上岗;传染病防控预案不健全;委托喂药记录登记不规范;饮用水索证不全等。针对此次检查情况,我局将继续严格托幼机构准入,加强督导检查,切实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让家长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使在园儿童健康快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