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有针对性的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对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的补贴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助。
二是在街道和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会服务供给信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格评估,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三是动员辖区企业与医疗卫生服务站大力协作,推进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民医疗、粮油百货店、理发等多种服务。四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定期举办居家养老工作培训班,提升社区工作水平。同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制订奖惩措施,实现规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