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紧张的食品流通许可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培训及设备调试工作,新城区食药局已经向相关科及各食药所下发了食品流通许可工作规章制度及受理程序文件,并通知各相关科所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全面启动食品流通受理工作。
从本周一开始,经营地址位于本辖区的流通食品经营户均可到新城食药局及各食药所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市食药局及区局领导要求,新开业、许可事项变更及原流通证有效期届满的食品经营单位,在食药监部门重新申领,原流通证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待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重新申领。此项工作的展开,标志着食药监部门在食品流通领域许可和监管职责的统一。
今天是我局食品流通许可受理工作的第一天,早晨上班后,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就络绎不绝,受理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公示内容及许可流程,并指导办事群众填写《申请书》,叮嘱群众把需要的资料准备齐全,少走弯路。全天,我局共接待咨询办事群众30余名,发放《申请书》1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