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发生。根据市质监局《关于对液化石油气充装进行检查的通知》、《关于排查二甲醚供应商向石油液化气站供货的紧急通知》,质监临潼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临潼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渭北站、临潼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气化厂进行了检查。
经查,临潼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渭北站储气罐因周期检修,于2014年3月10日已暂停营业,等待检验储气罐;临潼区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气化厂有储气罐五个,一个用于存放残液,四个用于储存石油液化气,其中一个为空罐。随后执法人员依据SH/T0233-92及市局《液化石油气抽样注意事项》,对该厂三个储气罐进行了抽样,并对该厂的2014年自查报告进行了复制,所抽样品已送往省石油二站进行检验。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质监局 童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