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相桥街办组织由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电管站及各责任科室负责人等组成的十二人检查组对在3月5日、6日春季安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复查。
在复查过程中,针对春季安全检查中存在的个别企业灭火器已过期或者数量不足、部分企业无专职安监人员、个别建筑企业施工场地安全警示标志不醒目等问题,检查人员主要查看了其消防设施是否更换、添加到位,专职安监人员是否安排到位,建筑企业施工场地是否设立了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内容。
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企业,检查组给予肯定并要求其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对未整改到位的企业,检查组现场要求其拿出整改措施,由负责人签字并限期整改,否则将予以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
(相桥街办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