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大家,物价财政两局实行联合年审,一厅式办公。
您如果准备好如下资料,提前填写年审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的话,办事可以大大提速哟!
(一)参加财政票据和资金年审的单位需向区财政局提供:
1、《财政票据领购证》及2013年使用的全部财政票据。包括社团会费、往来结算、捐赠票据和收款凭证等专用票据。
2、2013年度区级单位财政票据领、用、存情况表。
(二)审验《罚没登记证》的单位需向区财政局提供:
1、《罚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2、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含电子版);
3、罚没收入自查报告。
(三)参加收费项目年审的单位需向区财政局提供:
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批准文件、收费标准批准文件;
2、《2013年未央区非税收入项目情况表》(一式三份)。
(四)参加收费证年审的单位需向区物价局提供:
1、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或《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正本和副本、申请表;
2、2013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涉及收费单位的有关资质证书,如: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合法有效的收费批准文件;
5、收费公示照片。
6、相关收费票据、账簿、报表等资料;
7、教育系统还应携带收费批准文件,相关资质证书。高中请携带2013年度招生计划文件;
8、卫生医疗单位还要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9、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另需提供法律委托代理合同和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各一份。
10、收费证年审记录表和2013年度收费自查情况登记表 (加盖单位公章);
注:29项所列内容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温情提示:
3月6日至4月18日为《收费许可证》、《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收费项目、财政票据和资金审验及《罚没登记证》集中年审阶段。由区财政局负责的收费项目、财政票据和资金审验及《罚没登记证》审验须在4月18日前全部完成。由区物价局负责的《收费许可证》年审须在3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三)4月21日至4月30日为重点年审阶段。根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安排,区物价局将选择部分单位进行上门年审。
年审地点:纬三十一街政府综合办公楼四层未央区物价局价格收费管理科(市七十五中北邻)。
联系电话:物价局 86289077 13389228250
财政局 15619396283
办公时间:(周一至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年审须填报的表格:
附件1
2013年未央区非税收入项目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文件(文件名称及文件号)
收费标准
项目批准级次
备注
财政局收费项目审核意见: 物价局收费标准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注:1、此表由收费单位填写(可复印或自制):一式三份,按年审顺序分别报区财政局、区物价局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2、单位性质指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3、项目批准级次填报中央或省级批准。
附件2
2013年度区级单位财政票据领、用、存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票据名称
年初结存
本年领购
本年使用
本年结存
本数
编号
本数
编号
本数
编号
本数
编号
注:此表由领购财政票据的单位填写后报财政局。
附件3:
2013年度收费证审验记录表
单位名称
收费证号
6、未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
7、无专(兼)职收费管理人员
8、无收费员证收费的
9、其他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编号码
处理情况:
1、退款金额:
2、没收金额:
3、处罚金额:
4、其他: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号码
年收费金额
(万元)
年支出金额(万元)
余额(含上年结转)(万元)
违纪问题:
1、无收费证、未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
2、收费证无效的,私自涂改、伪造、转让、复印收费证
3、未按规定的项目、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频次或超前收费
4、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5、无管理行为或未提供相应的服务而实施收费
审验结果:
审验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违纪问题栏中,由年审办公室根据收费执行情况,在相应序号前打 V。无违纪问题,则不作标记。
附件4:
2013年度收费自查情况登记表
收费单位(盖章): 收费许可证号: 单位:万元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全年实收金额
全年实支金额
盈亏
合计
年 月 日注:1、此表由收费单位按收费项目分项填写;2、收费违纪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