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部门的精心安排部署下,县水务局扎实做好曾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养老补助发放统计工作,确保了全县所涉及人员都能享受福利政策,享受到党和政府对基层水利管理人员的关心。
根据西安市水务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对曾在乡镇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市水发〔2013〕40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水务局联合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领导小组,并下发通知到各镇、街办和管委会,要求各单位充分利用广播、横幅、宣传栏等形式按照人员范围、申报程序、时间安排的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虚报,不误报,确保一个都能少,同时按照“遵循基本政策,严格审查核定、坚持实事求是,实施严格管理”的原则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展开调查,广泛摸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并公示进行确认。截止目前,高陵县已经完成县级统工作,并已上报市水务局审核,经初步统计高陵县共有曾在乡镇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24名,其中60岁以上人员20名,60岁以下人员4名。预计今年上半年即可享受到国家养老补助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