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财政局下达高陵县中省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资金294万元,其中:指定业务装备采购资金228万元;自定业务装备采购资金66万元。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13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指定和自定装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县财政局将与县级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业务装备采购工作。
政法装备采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质保量完成装备项目采购工作,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制定专人对政法部门政府采购程序和规定予以指导,要求严格按时间、按标准、按程序采购,加快自行采购进度,务必于2014年3月底完成以前年度装备采购任务、并于5月底完成2013年新下达的采购任务,努力提升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水平,有效发挥装备使用效益,力争中省加大对高陵县2014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投入力度。
高陵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