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发生,加强防范,做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有据可查。2月24日,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全区学校、托幼机构及大中型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留样专项检查。
截止27日,执法人员已对辖区32家学校、托幼机构,重大活动餐饮店、餐饮服务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留样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进行了检查。
存在的问题有:留样量、留样时间、未标识;没有专人负责留样;留样食品保留时间未达到48小时以上。执法人员已当场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托幼机构及餐饮店提出限期整改,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发生,做到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