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园师生饮食安全,连日来,振兴街道办组织食品安全监管所、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联合对振兴街道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以及校园周边商店、食品经营场所的环境和所售食品是否合格,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校食堂加工过程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原料来源是否规范;学校周边饭店卫生和为师生提供的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重点查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工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购进或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不符合有关标识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物质等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中小学食堂3家、幼儿园4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商店16家。对台账建立不健全的食品经营单位,已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