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临潼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这标志着临潼区的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临潼区共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144处,在建工程8处,其中万人以上工程8处,有水处理设备工程8处,解决了规划内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43万人。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农村供水工程能否发挥长久效益,建后管理是关键。
一是政府重视,是供水工程管理好的前提。2011年3月,区政府第16届7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了《西安市临潼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2012年3月,区政府第17届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了城乡供水管理站,实施对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后管理。2014年2月18日,区政府下发了《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政府的高度重视,使农村供水工程的建后管理有了“尚方宝剑”。
二是成立机构,是供水工程管理好的抓手。区编制委员会于2012年10月批复同意设立西安市临潼区城乡供水管理站,为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15名,主要负责全区供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城乡供水管理站的成立,使供水工程的建后管理工作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抓。目前,城乡供水管理站已为每处供水工程建立台账,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为供水工程的建后管理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是资金到位,是供水工程管理好的保障。2011年,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按每立方米供水价的5%作为维修基金,按月缴存财政账户,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资金管理,在此基础上,区政府按农村人口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配套维修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已从水费中提取维修基金15万元,区政府2012年和2013年配套的120万元(每年60万元)维修基金已到帐并投入使用,工程维修基金的落实,破解了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难的问题。
全区农村供水工程,通过“制度”、“机构”、“资金”的落实,确保了每处工程都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收益。《西安市临潼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出台使临潼区的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区水务局常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