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昭)日前,阎良区政府决定对北部塬区砖厂实施整体关闭,要求各砖厂于4月30日前自行拆除各种建筑及设备设施。
据悉,此次阎良决定关停的北部塬区砖厂共20家,包括阎良区蒲荆建材厂、阎良区新源实业有限公司、振兴璐璇空心砖厂、振兴坡底第二空心砖厂、振兴新跃空心砖厂、振兴孙家第二砖厂、振兴街办坡底空心砖厂、阎良区江宏建材厂、振兴昌平砖厂、振兴建材化工厂、振兴乡新来砖厂、振兴乡北任砖厂、阎良区永辉砖厂、振兴红荆砖厂、振兴新宝砖厂、振兴乡新源砖厂、阎良区弘胜砖厂、振兴谭家砖厂、振兴乡建材厂、阎良区荆山纪王砖厂。
阎良区政府要求各砖厂即日起必须停产,并于4月30日前自行拆除各种建筑及设备设施,5月31日前完成砖厂区域内土地复耕,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对按时限要求自行拆除并完成砖厂区域土地复耕的,将给予一定奖励,对未按时限要求自行拆除的砖厂将组织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