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五日)为烟花爆竹限放的最后时限,区安监局全力以赴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收尾工作。
一是由区安监局副局长郭小强带队对传统销售烟花爆竹重点区域红庙坡地区、桃园路地区、土门小树林地区、青年路地区、北关地区烟花爆竹零售情况进行检查,对已经申请但未在市局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两家经营点联合街道办进行实地核查,防止这些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并叮嘱各经营户2月14日限放时间结束后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与市日杂公司联系交由原批发单位回收集中保存。
二是各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开展街道层面的烟花爆竹收尾工作,采取逐一对每家经营户零售情况进行检查,将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统一收回,要求各经营户按许可时限于2月14日以后停止经营活动,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上交市日杂公司保管。
春节期间全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形势稳定,烟花爆竹经营户规范有序经营,未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销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