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保安服上挂警号臂章 冒充警察卖爆竹

2014-02-10 10:41  兵马俑在线

小伙身穿警服佩戴警号,声称是雁塔民警还帮人卖烟花爆竹。2月9日,这名小伙已被雁塔警方控制,并证实其并非警务人员,小伙也对其冒充警察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事警方仍在调查中。

今年2月4日,公安雁塔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小寨吉祥村内有人身着警服(警号001311,一司警衔)摆摊卖花炮,并声称是公安雁塔分局明德门派出所民警,帮亲戚看炮摊,晚上自己还要去派出所值班。接到举报后,公安雁塔分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处理,经查证,该警号系陕西省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一在职女民警所用。据这名女民警说,事发前,她并不知道警号被人冒用,而且从未将警服警号借与他人使用过,也不认识使用自己警号摆摊卖炮的男子。民警初步判断,身穿警服佩戴警号的男子,应该是冒牌警察。

2月8日,公安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确定了当事人的身份,经过工作,当事人周某2月9日上午11时许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小寨路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当事人周某,男,26岁,河南人信阳人,2007年12月被碑林区法院因盗窃他人财物判刑一年三个月。今年1月31日,他在吉祥村碰到朋友王某,王某正在吉祥村摆摊卖炮,后来说她有事,就让周某临时帮忙看摊子,随后几天,周某就身着制服帮王某卖了几天炮。周某称,制服是他2013年当保安时发的,后来这套衣服就归自己私有。他在当保安时,别人还给了他一个警号和臂章,他就把警号和臂章缝到自己的保安制服上,穿上冒充警察。对于周某的说法,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目前,当事人周某对自己非法使用警用标志和制式服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全站热点
开好头 起好步 实现审计工作“开门红”

2014-02-10 09:05阅读

县政府召开第十六届第五次全体会议

2014-02-08 18:25阅读

灞桥区召开2014年春节团拜会

2014-02-08 09:01阅读

灞桥区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大检查

2014-02-07 10:14阅读

县科技局传达学习县纪委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精神

2014-02-02 18:2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