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各项目工地是否存在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可能存在群体性欠薪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详细掌握各项目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是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绿色通道,公布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并在各项目工地设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化解工作组,做到即到即受理,件件有答复。
三是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共享,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各项目建筑工地的工作情况,交换信息,以便及时介入处理建筑领域工程款(工资)纠纷。
四是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由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亲自交办、亲自跟踪督办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五是通过发放维权手册和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向农民工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鼓励农民工用法律武器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