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下镇积极响应中央三公规定,接县政府的重要文件通知,我镇进一步规范制度,切实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一是严格整治公车使用,禁止公车私用,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公车的,应说明用车原因,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将出车使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当中。二是进一步健全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公车使用管理的规定,不断修订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用车管理,镇机关车辆由镇党政办统一安排,节假日因公用车需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领导签发。三是规范公车停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非公务活动期间,公务车辆严格按规定停放在指定车位。加强对本单位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使用公车的,在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