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了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增强矫正对象服刑、改造、悔罪的意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有效杜绝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元月17日上午,雁塔区司法局组织召开了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培训会,区检察院检察官、律师、各街办社区矫正专干及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忠对集中教育培训的目的、意义、要求作了强调并提出具体意见:一要牢记身份,思想上不能放松,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要树立和增强自信心、有清醒的认识,放下思想包袱、克服自卑心理、振作精神;三要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学习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程序,春节期间确需外出务工、探亲、就医的矫正对象要按照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四要在节日期间主动汇报、沟通交流,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切忌冲动行事,做出违法行为。 同时,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检察官向矫正培训人员讲解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区司法局基层科干部就《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最后律师对矫正对象进行了《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的宣传、教育。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严肃认真、具有实效,通过学习有效调动了矫正对象的积极性,强化了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效果。在场的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他们非常珍惜党和政府能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将来的日子里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归社会、重塑人生,不辜负矫正机关对他们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