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是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的高发期,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周至县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思路,实行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方式,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不断强化责任单位的思想认识。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周至县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县政府制订下发了《周至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六个专项工作组,在县信访大厅专门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案件。同时,要求各镇、各部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切实强化各镇、各部门领导包抓责任,坚决杜绝相互推诿行为。
(二)强化措施,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周至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是对周至辖区内实施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制订了《周至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任务明细表》,逐一细化包抓县级领导、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包抓建筑项目、拖欠款项、清欠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并定期向各镇、各部门通报农民工工资清欠进度。二是六个专项工作清欠小组按照职责划分,在全县范围内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逐一排查,做到随排查、随处置、随化解,并对排查化解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三是各建设主管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走访抽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隐藏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由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四是县法院、检察、公安、信访、综治等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对恶意欠薪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严惩,坚决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规范工作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长效机制。周至县人社局抓好用好《周至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县规住局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保证金征缴工作。规范完善了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月报告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建立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约谈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灵通信息,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清欠动态。县委、县政府要求各镇、各部门加强农民工工资拖欠矛盾隐患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对各镇、各部门反馈的问题快速处置,积极做好协调联络和矛盾化解工作,避免因掌握信息不及时导致矛盾升级,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各镇、各部门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明确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为确保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没力度、排查不到位、清欠无进展或迟报、瞒报、漏报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造成农民工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等群体性、恶性事故的镇、部门,严格按照《陕西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截止目前,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3次,检查用工单位180家,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54起,移交县法院办理的拖欠案件3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人。全县共计为农民工讨要工资5471.62万元,涉及农民工2289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