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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区民政局2013年发放社会救助救济金4402.64万元

2014-01-14 20:03  兵马俑在线

2013年,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部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大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于维护全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经汇总统计,2013年度区民政局发放各项社会救助、救济资金达4402.64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约3万人次。主要工作有以下九方面:

一是向全区城乡低保户4225户、11241人,发放全年低保金3170.04万元。

二是向全区农村五保户289户、289人,发放全年五保供养金191.7万元。

三是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群众9292人次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发放医疗救助金589.65万元。

四是将因病残、火灾、车祸等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78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23万元。

五是向216户城乡低保户、计生贫困户子女发放教育资助金89.5万元。

六是向9名外省回陕的六十年代精简职工发放全年生活补贴4.8万元。

七是及时安排春荒冬寒救灾救济工作,发放救灾款物90万元(其中现金31.5万元,棉被、棉大衣、面粉等救灾物资折合价值58.5万元),受助群众约8000人。

八是对54户灾后重建对象发放房屋重建款162万元。

九是为268户、955名航空产业基地失地群众发放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金8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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