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区热点难点工作落实工作监督、围绕依法治区实施法律监督、不断加强代表工作,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2013年,莲湖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建设“三个莲湖”的奋斗目标,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先后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3次,审议议题26项,作出决议、决定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次)、人民陪审员52人,全面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促进全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民生持续改善、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助推作用。
突出发展主题 积极落实工作监督
2013年,莲湖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监督,认真审议决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并依法对2014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初审,保证计划及预算安排科学合理。
重点监督区域经济发展情况,以招商引资、土门地区综合改造、桃园开发区楼宇经济发展为重点,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积极监督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先后视察和审议了区政府质量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等工作,并针对质量兴区宣传工作,如何提高质监工作水平、提升数字城管监管工作覆盖面等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高度关注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对辖区住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旅游管理服务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审议,特别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治污减霾问题,专题视察审议了区政府治污减霾工作情况,督促区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治污减霾工作长效机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围绕依法治区 严格实施法律监督
莲湖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相关部门、社区和公众场所,先后对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人民防空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审议,切实监督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不断加强司法监督力度,先后视察审议了区法院审判工作、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及公诉工作,督促区法院认真落实“以公正促公信、争创一流法院”等各项举措,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督促区检察院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侦查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抓住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强化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针对全区阶段性重点工作,着力推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对辖区“一厅三中心”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监督。支持促进区政府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围绕“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便民服务群众”的目标,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工作模式,加强基础管理和队伍建设,切实推进服务多样化,最大限度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紧扣履职尽责 加强代表工作
莲湖区人大常委会大力加强街道人大工委规范化建设,在全区各街道设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室,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做到了场所、制度、活动、设施、记录、经费、人员七落实,为代表闭会期间联系群众、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平台,畅通了群众、代表和政府间的联系沟通渠道。积极开展代表述职试点活动,共有31名莲湖区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履职情况,向选民述职,积极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了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监督机制,促进代表履职尽责。
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积极组织议案建议撰写专题培训活动,引导人大代表结合实际,重点关注地区发展热点难点问题,针对重要建议意见,组织代表实地视察、检查和暗访,加强督办力度。及时办理答复代表们在莲湖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29件意见建议,走访率和代表答复率均达100%。
此外,莲湖区人大常委会严格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党委提名推荐、主任会议初审讨论、常委会会议审查决定的程序,严格把关,慎重决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通过实行任职表态发言、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等环节,切实增强被任命干部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为全区国家机关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切实改进作风 强化自身建设
莲湖区人大常委会狠抓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和谐型”六型机关要求,坚持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使机关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落实到全区深化改革的具体实践中来。研究制定了莲湖区人大常委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和《推进常委会效能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作风纪律,提高行政效能,不断改善机关作风和干部精神面貌。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分别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为主题,先后深入21个调研点开展专题调研,查摆问题,征求意见,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科学决策、推进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