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12月20日召开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杜绝“12.12”事故再次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质监灞桥分局于12月26日下午,召开辖区气瓶充装单位安全工作会。
本次会议传达了市局安全大检查文件精神,要求各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充装资质证,站长、技术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证,杜绝无证操作现象;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艺执行,做好充装记录,充装完成后,要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对于充装单位内的各类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要在检验检测有效期内,严禁超期或带病运行。这次会议的召开增强了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事故防范能力。
从即日起,分局领导将带队,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