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办关于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精神,
会议认为,《条例》的发布,对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出了严格明确要求,为各级干部遵章守纪,勤俭办事提供了重要的法理保证。
会议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要站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政为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在思想和行动上切实贯彻落实好《条例》规定,以推动各项工作良性开展。
会议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好《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明文规定和相关要求,在思想上、行动上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
二是认真着手制定局机关实施细则。在经费管理、工作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制度。重点加大贯彻《条例》的督查考核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加大对党员干部的专项宣传教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综合改革、创建节约型局机关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融入到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之中,落实到局机关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
(供稿:刘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