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西安市基层司法所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现场会在雁塔区等驾坡司法所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春雁、市政府咨询员康宝奇以及市司法局、雁塔区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区县分管副区长、维稳办主任、司法局局长及基层科长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彬主持。
参会人员首先参观了雁塔区等驾坡司法所,听取司法所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情况介绍,查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诉前调解、特殊人群管理等相关工作档案和制度,了解了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刘书记对司法所立足本职、发挥职能,积极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随后,会议上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俊宣读了《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基层司法所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指导意见》;雁塔区司法局做了题为排查为先、化解为主、参与处置、稳妥善后的发言;等驾坡司法所等3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先后进行了交流发言。
最后,市委副书记刘春雁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效化解了大量民间矛盾纠纷,为维护西安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保障经济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并讲了四点意见:一是今年以来我市矛盾纠纷日益凸显、群体性事件频发,而造成这些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导火索有80%都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司法所贴近基层,排查、化解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二是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中一定要坚持风险评估、风险研判、工作网络化及信息员公示等维稳七项机制,使调处工作日益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要注重调解工作网格化建设,逐步建设起调解网络、宣传网络及信息情报网络,在工作中要注重与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工作,积极发挥社区在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的作用;四是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能够给予司法行政系统更多的支持与激励,对司法所在调处群体性事件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正面作用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