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施行,为了使广大城管执法人员尽快掌握《条例》内容,12月16日下午,灞桥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在局会议室学习《条例》全部5章56条内容。
会后,局领导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
1、高度重视,领会实质。各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准确把握《条例》实质,保证学习贯彻任务落到实处,切实认识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积极意义。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宣传站、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组织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进社区、进商户、进学校、进机关的方式,加大对广大市民群众的宣传力度,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3、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条例》中涉及到需要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城市绿化条例》、《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进行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标准进行处罚,其他情况严格按照《条例》中的裁量标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