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有关政策要求,根据独生子女家庭自愿参保的原则,近日,秦陵街办秦陵社区已在辖区开展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办理工作。
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是市、区人计局联合中国人寿开展的一项惠民业务,参保对象是0-16周岁独生子女为第一被保险人,其父母(监护人)为第二被保险人。计生家在意外伤害和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方面,被保险人享受从当地社保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之后的余额,再次给予70%—90%的费用赔付。此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据悉,工作开展后,社区独生子女家庭纷纷积极缴费参保,此项工作将于18日下午6点结束。
(秦陵街办 吴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