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检察,案管为先。执法监督,公正不偏……”这朗朗上口的四言诗,是作为陕西检察系统案件集中管理试点单位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在2012年8月16日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时根据自身工作要求自创的。作为检察系统内部改革的一项新工作,案件管理工作没有先例可循、规章可依。担负着搭桥铺路的重任,莲湖案管人全力以赴、大胆创新、谨慎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得到了省、市、区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肯定,8月22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毛海等一行七人对该院的案管工作进行了调研,对该院不等不靠、实用为先、稳扎稳打、逐步推进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
案管工作启动之初,该院领导班子就高度重视,检察长王洪亲自主抓案管工作,并从全院抽调了三名业务精通、综合素质高、长期在一线工作的干警到案管办工作。为保障案管工作规范开展,该院以高检院的《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在充分听取各相关业务科室的意见和建议后,制订了《莲湖区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3年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一批工作细则,还根据工作需要设计了一批工作表格,确保案管工作规范化进行。同时,该院案管办创办了全省第一份案管工作月报《莲湖案管》,设立“案管建设”、“案管业务”、“工作交流”、“统计分析”、“案管文化”、“他山之石”等栏目,对当月案管建设、案管业务基本情况和院业务部门的主要业务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了详实、准确的依据。
经过一年半的发展,该院案管办已逐步走上正轨,设有专门的接待大厅和律师阅卷区域,配有专业办公设备,高检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业务已经全面展开:案件统一受理登记、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涵盖了该院办理的所有案件;对47种法律文书进行监管,覆盖所有常用文书;接待律师阅卷全面实现电子化;针对全院办案情况撰写统计分析6篇,切实发挥出了案管参谋职能。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案管办还注重总结经验,逐渐摸索出“绕不过、漏不掉、错不了、问不烦”的四不原则,对案管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
全面监督——“绕不过”
案管办作为该院案件的总进口和总出口,负责对全院案件办理进行监督,从案件第一次进入时的受理登记录入开始,包括案件的随案物品、办理过程中的案件流转、办案期限,直至案件的发送和最后的判决情况,均在案管办登记之列。
在案管办所有的监督环节中,最关键的就是收发案环节,因为这直接关系着案件质量和办案部门后续工作的开展。而案管办面对的一个最重要的案件来源就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因为人员变动频繁,少数干警对案件标准把握不够精准,程序也时有疏漏。案管办成立之前,这些案件都会直接送到办案部门,由办案人审查,费时费力、易出差错。现在则由案管办统一负责审查和把关,收案人通过了解基本案情、核对司法文书,对于案件存在的基本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更正或补充,对于无法补充更正的案件不予受理。案管办成立以来,除不予受理少数几件案件外,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完善案件近百件,极大提高了办案部门工作效率。案管办这种严格把关的做法在最初也受到一些办案民警的误解,个别民警会直接和办案部门联系,希望“绕过”案管办直接把案件送到办案科室。案管办在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和本院办案部门联系,分头同公安机关进行积极沟通,得到了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他们说:“证据不行的案子从案管办根本绕不过去”。现在,公安机关送来的案件质量大幅提高,一次性收案率几乎达到100%,保证了进入该院的案件的质量,提高了办案部门工作效率、节省了办案的时间。
案件进入办案部门后,案管办会实时监控案件流程,严格把握案件办理期限,并根据规定提前予以口头预警,提醒办案人及时结案,避免检察阶段的超期羁押。
同时,案管办负责全院所有案件的发送,严把出口关。在发送案件时,案管办会详细核实案卷数量和随案物品,对办案部门制作的法律文书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本院办结的所有案件质量体现一个“高”字。
坚持原则——“漏不掉”
案卷和随案物品是办案人审查案件的基础,也是案管办在每一个阶段收发案件首先要认真核对的内容。
如果是一个简单案件,没有随案物品,那么受理这个案件的程序可能仅需一两分钟,如果涉及复杂的案件,随案物品较多,一个案件可能就会耗时几十分钟。案管办曾收到过一件贩卖毒品案件,随案物品包括几十张银行卡,案管办工作人员必须要对这些卡逐一核对卡号和持卡人。另一件重大盗窃案件,随案的被盗手机多达十几个,也需要一一核实品牌、颜色、具体型号。如果碰到寻衅滋事等团伙暴力犯罪,核实作案工具的种类、尺寸以及外部特征同样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上述这些时间仅仅是在所有案卷材料、随案物品齐备的情况下计算出的收案时间,案管办在收案中时常会遇到有些警官因为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新手”,对案件需要的材料准备不充分,有些警官则是因为疏忽忘记携带材料,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送案警官一般都会希望案管办将案卷收下,避免再跑一趟的麻烦,但案管办会根据所缺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判断。缺少关键材料的,暂不收案,要求公安机关补齐后重报案件,所缺材料为非关键材料的,登记收案并在备注栏注明,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充,并会一盯到底,直至补齐所有材料。有些公安机关办案人和案管办的工作人员都是老同事、老相识,即便如此,案管办的工作人员依然坚持原则,坚持不漏掉一个物证,不漏收一份文书。
在电子卷宗制作和移送的事情上,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最初担心硬件设施跟不上,常以工作量大人手不够等理由,不太愿意做。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和畏难情绪,案管办把工作积极前移,专程前往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公安莲湖分局、莲湖交警大队、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坦诚的沟通和交流,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在没有扫描设备的情况下,找出了简便的替代措施。现在,个别案件没有及时携带电子卷宗,民警会主动说明、随后补交,案卷电子化也成为该院案管办收案的“潜规则”。
工作细致——“错不了”
案管办的工作庞杂而琐碎,2013年截至目前,共接收案件1200余件,发出案件1000余件,向办案部门发出口头预警提示100余次件,开具备案各类法律文书1000余份,涉案款物入库230多件,出库300多件,在这每一个数字背后都包含着无数细致的工作。
每一个案件进出案管办都会至少经历三道关口的核查:案管办收案时,首先是送案机关内勤会按照涉案款物移送表核实;接着,案管办工作人员会按照送案单位的发文本和法律文书上记载的卷册数和随案物品进行核对,并在涉案款物入库登记表和收案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最后,办案部门内勤来领取案卷时,会和案管办工作人员一起再核对一遍所有物品,确定无误后,才会签名领走案卷材料。
为保证数据正确,每收一件案件要填写3份表格,每发一件案件要填写2份表格,每收一份法律文书要填写2份表格,并进行反复审核。发案时要认真审核办案部门制作的文书,并负责统一制作涉及人身和财产权益的34类法律文书,保证文号统一,格式正确,没有错别字。案管办经手的每一份文件都会详细登记造册,由签收人签字方能领走。每月月底,案管办要核实全院办案情况,并负责将相关数据上报市检察院和相关领导。一年多来,该院案管办从未出现过一次哪怕是数字上的差错。
对全院工作的统计也归案管办管理。案管办每月核查全院各科室制作的近千张案卡,生成几十张报表,保证报表之间符合程序设定的计算规则。一旦有科室数据填写错误,统计员就要从近千个数据中逐个查找、予以更正,才能确保全院报表按时上报。在守住了“出门数据无差错”这个铁律的同时,该院案管办借助统计数据对各项工作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被最高检察院转发的“借力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彰显案管参谋效能”的统计分析报告把该院案管工作推上了2013年创品牌的工作重点。
温情执法——“问不烦”
案管办作为检察院的对外窗口,还承担着接待律师和当事人的工作。为了便于律师和当事人了解案件实时情况,案管办自制了案件基本信息公示表,转换成幻灯片软件,在案管大厅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办案基本信息每天更新,做到及时准确。
为做好律师接待工作,该院案管办制定了《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制案卷材料暂行规定》,对律师阅卷范围、阅卷程序、阅卷规范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接待工作文明规范、有章可循。在案管大厅还开辟专门区域,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律师阅卷。为了应对刑诉法修订后接待律师阅卷工作量激增,查阅纸质案卷效率低下的矛盾,案管办向来院律师提供了电子卷宗查阅服务。律师可以在几分钟内调取所需电子卷宗进行查阅。案管办还注意积极发挥律师与办案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随时记下来院律师要求,及时同办案人取得联系,确定交流时间和内容,避免了因沟通不畅而跑冤枉路的情况。
不少当事人及其家属缺乏对司法程序的基本认识,案管办的同志就详细解释每一个司法程序的内容、时效和意义。有些来访者情绪激动,说话比较难听,他们就理性耐心地加以处理。有些来访者因为过于伤心,不停诉说自己的遭遇和家庭的困境,他们放下手中的事认真倾听,帮其平复心情。还有一些来访者因为着急,会不停地就一个问题反复来访来电,虽然有的问题已经几次解答、有的问题不属案管办的职责,但他们都会不烦不燥,反复解释回答。曾经有一对来访夫妻连续半个月,每天上午下午各打一个电话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案管办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因此而推诿搪塞,总会认真地给予解说。这对夫妻在得到处理结果后,感慨地说:“孩子犯了错,哪个做父母的心里不着急,没想到你们能这么耐心。”
案管办的干警深知,作为窗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光要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通过窗口宣传检察工作、践行群众路线。他们把每一个上门的群众都当做自己的家人一样,专心听他们诉说、耐心给他们解说、真心为他们评说,使他们能够了解检察机关工作的基本情况,理解检察院作出的决定,化解心中的疑虑。案管办的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尽力解答他们提出的要求,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展现出新时期检察干警的风采,拉近了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对案件管理工作如何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如何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如何达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给每一个莲湖案管人出了一个新课题。检察工作不能以不变应万变,面对新形势,要有新措施,针对新问题,要有新思路。莲湖案管人将继续秉承“绕不过、漏不掉、错不了、问不烦”的四不原则,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案件管理科学化水平和服务群众水平,为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维护和保障人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