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到4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评审考核专家组一行7人,对蓝田县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复核验收。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旭辉,县人大副主任张均锋,副县长孙崇博,县政协副主席冯亚莉等县级领导及相关部门有关同志陪同评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旭辉出席并致欢迎词
考核专家组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和《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等文件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复核验收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通过评审,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蓝田县在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过程中,政府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中医药工作机制完善、亮点诸多,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已达到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标准,建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蓝田县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就蓝田县进一步更好的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副县长孙崇博作工作汇报并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