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青年路街道各社区在社区办公场所、人流密集公告栏等张贴通知,开始为辖区暂住人口办理居住证。社区协警及家委会工作人员等协助片警完成相关办理手续。居住证发放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31日。
流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以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到社区警务工作室申请登记,1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办理,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填写《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和复印件;(三)现在住址证明。
根据《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流动人口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以享受以下服务:(一)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二)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卫生服务;(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三)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另外,流动人口持有西安市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连续缴纳5年以上社保的,可以申请西安市常住户口等。
依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或警务室,青年路街道联合派出所在辖区对出租房屋进行摸底,采取“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的方法,入户登记调查,查清和掌握承租人的基本情况。凡在地区内的出租屋、流动人口必须进行调查登记。登记统一使用市公安局印制的《出租房屋治安登记备案表》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表》。同时用工单位、商户和出租房屋房主必须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原则,对前来经商、务工、学习和租住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登记手续,签订《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和《承租人治安责任保证书》。通过以上措施,将有利于地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设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