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莲湖区价格管理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莲湖区政府高度重视价格管理工作,决定建立莲湖区价格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主要职能为研究国家、省、市各项价格政策落实措施;定期向区政府汇报全区物价工作情况;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价格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互相协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联席会议由区监察局、区物价局、区建住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监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旅游局、区文体局、区审计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经贸局、区市容园林局、区人防办、各街道办事处等26个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公安莲湖分局、国土莲湖分局、工商莲湖分局、质监莲湖分局等4个市级垂直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区物价局。联席会议制度对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联席会议督办机制及工作要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莲湖区的价格管理工作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