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纺织城街道党建工作基础,认真贯彻区委文件有关精神,街道基层科出台相关规定文件,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常规性工作,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一、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升新发展党员质量。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的首位,严把培训培养、政审考察、推荐预审、预备转正关,全面落实入党积极分子“两推一审公示制”, 深入推进和落实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入党积极分子都要通过党员大会推荐、群众干部职工代表测评推荐、党(工)委预审和公示的程序来确定,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都要采取公示制、票决制,党(工)委票决批复后要下发正式文件;认真执行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制、组工干部(下派副书记)列席基层(总)支部发展党员会议制度和发展党员跟踪督查(社区)村等四项制度,积极探索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切实做到规定程序不减少、关健环节严把关,从党员队伍“入口”上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要规范发展党员过程资料,分类建立申请入党人、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名册》,健全党员组织档案。
二、严格规范地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区委组织部《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灞组发〔2013〕37号)的规定进行。认真履行接收地党组织查验义务,在区委组织部查验的基础上,认真履行接收地党组织查验义务,对外地转入党员,尤其是在外地入党的本地籍党员,要实行严格的询问与核查制度,落实“六问一查一审”(即问组织关系接转原因、入党时间、入党程序、入党介绍人情况、组织生活情况、学习从业情况,查转入党员档案是否完善、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审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党组织是否符合规定、印章是否清楚、填写信息是否真实完善),对党员档案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必须向党员原单位党组织进行函调,由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无问题的,予以办理接转手续。
三、严格党员组织生活,经常性地抓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员组织生活是经常性教育管理党员的重要载体,也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在党意识的重要渠道。一是抓好“三会一课”落实,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关于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灞组发〔2013〕94号)的要求,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坚持每3个月召开一次党(总)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确保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确保支部每一名党员都能定期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二是抓好日常学习,经常性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区街工作部署,利用远程教育等多种平台创新党员教育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精神文明宣传和业务培训。三是加强党员管理。要坚持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规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范党费收缴,积极稳妥地探索不合格党员界定标准、认定程序、教育训诫方式、处理步骤,加大对半年以上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党组织分配工作的党员的教育和处理力度,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