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清理。由财政局牵头,会同审计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组织全县所有债务单位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核实工作。通过债务单位自查上报、工作组核实认定,掌握完整、准确的债务信息,做到摸清家底。
二是分析。成立专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机构,对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债务结构、化债责任和偿债来源等因素进行认真分析,科学测算本县举债规模。
三是规范。筹备制发高陵县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县债务管理意见等,规范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同时严格规范举债行为,举债实行项目审批、举债规模实行严格控制。
2013-11-28 20: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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