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我所认真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所长职责、副所长职责、乡村级代理会计职责,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和工作职能,增强全所同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全所同志树立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
二、改进工作作风,以创建工作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将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落实上。切实加强各项专用资金管理和涉农资金的发放,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服务环境,在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勤政廉政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整肃财政队伍,打造廉洁财政。我所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根本,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廉政财政活动有序开展。以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为出发点,把制度建设作为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与每名干部签定廉政责任书,为廉政筑起了制度防火墙;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运行规程,对廉政风险进行严格细分,并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严密控制廉政风险;定制了廉政警示宣传材料,让全所同志时时刻刻接受到廉政文化熏陶,不断警示干部职工增强清廉为民意识,确保党风廉政落到实处。
四、注重活动实效。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展示基层财政工作职能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活动有亮点、有特色、有实效。把创建活动与管委会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投诉举报要慎重对待,认真加以解决。既要突出硬建设,更要注重软环境,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